全椒县旅游局: 你局报来“关于申请创办‘全椒县青年旅游有限公司’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旅行社管理条例》及皖政办[2006]30号文件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设立全椒县青年旅游有限公司。公司为独立法人企业,经营范围为国内旅游。公司设立后,须守法经营,规范管理,按章纳税。特此批复。
二○○七年四月四日
报:省旅游局,市委常委、副市长刘飞跃同志,市政府办公室抄: 全椒县政府办公室,全椒县工商局、全椒县地税局,各县(市、区)旅游局,各旅行社,有关旅游区(点), 全椒县青年旅游有限公司
原作者: 滁州旅游局 来 源: 滁州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