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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全市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滁州市旅游局 发布时间:2008-03-17 20:03:48 作者: 选择字号:

 

 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全市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旅游局,市直各旅游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王三运省长在省政府安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市政府《关于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结合旅游业实际,现就做好2008年全市旅游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领导,完善旅游安全工作机制

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各地、各类旅游企业务必要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高度重视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行动起来,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部署,把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把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于全年工作始终。要建立健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安排专人负责。要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要以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制的一案三制为目标,总结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和年初抗击雪灾的经验教训,及时修订并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旅游应急预案,健全各级各类旅游单位应急预案和配套方案,建立健全旅游应急预案体系。要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建立畅通的信息直报制度,适时组织开展安全工作应急演练,建立预案动态管理机制,切实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二、加强对旅游安全工作的监管

各地、各相关景区等旅游企业要着力防止年初雪灾后的次生灾害对旅游恢复发展造成新的损失和影响,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环境灾害、疫情灾害等方面的安全防范工作。各地旅游部门要按照《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重点对旅游星级饭店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作业规程及消防、安全监控、食品卫生和特种设备进行监督和强化检查。各星级饭店要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格检查安全消防设施及其他装置的有效性,相关指示标识要醒目、完好、有效。星级饭店要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餐饮原料、设备要达到卫生标准,宴会要按规定留样,公共场所要保持清洁消毒,空调的卫生及排风要达到要求,要防止恶性治安案件的发生,做好防盗工作。

各地旅游部门要按照《旅行社管理条例》及《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重点对旅行社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及旅游车辆、旅游保险、旅游合同等进行监督和强化检查。各旅行社要按照安全标准租用车辆,加强对自备车辆的检测与管理,要安排游客到符合卫生标准的场所就餐,及时续(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并提示游客投保旅游意外伤害险。

各旅游景区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高峰时段游人总量,加强人流疏导。要提醒游客旅游安全注意事项,对可能危及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娱乐项目或设施设备等,要告知或有必要的警示。

各旅游车、船公司要具备相关资质并符合交通部门的有关要求,加强驾驶人员的培训与管理,严禁车辆超载、带病上路、超速和驾驶员疲劳驾驶等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各旅游经营单位的交通工具及特种游乐设施,以及带有危险性的游乐项目,必须排除各种隐患。

各相关旅游经营单位要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企业危险建筑物和具有火灾、爆炸、中毒危险的生产场所等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登记、监控,集中力量,摸清本单位事故隐患底数,做到组织落实、措施可行、排查彻底、隐患消除、救援快捷,使排查起到实效。各地旅游部门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要登记造册,督促其整改。一时难于整改到位的隐患,必须处于有效监控之中,督促企业制定计划,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人,确保限期整改。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

各地、各相关旅游单位如组织大型活动,必须制定安全预案,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三、加强旅游安全工作的培训和公共服务

各地、各旅游单位要做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开展有特色、有实效的宣传活动,带动全年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要进一步完善旅游安全预警制度,逐步建立并完善旅游安全救援机制。进一步加强旅游公共信息服务,加强与气象、电讯等部门及媒体、网络的合作,提供及时、准确的旅游信息服务。鼓励企业积极参加有关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培训,提高职工防范事故技能和应急处理水平。各旅游经营单位要专门预留经费定期组织内部全员培训,拓宽培训内容,扩大覆盖面,做到一个环节不能漏,一个职工不能缺。安全管理专业化比较严格的岗位和管理人员,尤其要加大培训力度,培训合格方可上岗,规定持证上岗的必须持证上岗。在加强企业安全教育的同时,应将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逐渐向社会扩展,增强公众的安全旅游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积极推进旅游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安全是企业和社会永恒的主题,积极推进旅游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就是要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居安思危,常抓不懈。要切实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各地应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和监督作用,普及旅游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推广旅游安全工作先进典型和经验,跟踪报道有关旅游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对旅游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予以曝光。普及安全常识,强化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推进企业建立稳定可靠、标准规范的安全物质文化,符合安全道德、遵章守纪的安全行为文化,健全完善和切实可行的安全制度文化,引导旅游企业健康发展。加强职工安全培训,确立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的安全理念。

五、大力开展旅游安全工作检查

各地旅游部门要主动借助相关部门在安全管理方面的专业力量,要与安监、公安、消防、质检、工商、卫生、交通等部门加强协调和合作,认真开展旅游对各类旅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和检查,搞好安全整治工作,以促进旅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要以人员密集场所和黄金周、长周末及大型活动期间为重点,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以消防、卫生、旅游车辆、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大型游乐设施等旅游安全工作为重点环节,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要重点加大对探险旅游、登山旅游、漂流旅游等旅游项目和公共聚集场所的安全工作的检查。

各旅游经营单位要认真配合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不隐瞒不虚报,严格自检制度,做好内部自查。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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